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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及各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教育培训,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配戴和使用。
2、公司把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用途、正确配戴和使用等做为对新员工及每年全员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培训、学习和考核。
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4、公司定期、不定期对员工正确配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除进行教育外,按“三违”论处,进行罚款。
5、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1、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单位出具证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更换手续。
2、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必须以旧换新,对于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集中存放,定期消毁,严防流失。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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